关于公布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情况和行为。(“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法
(一)黑龙江省教育厅
1.电话举报:0451-53610778
2.邮箱举报:hljbys@163.com
(二)哈尔滨剑桥学院
1.现场举报:正德楼208 招生与就业服务处
2.电话举报:0451-86615636
3.邮箱举报:hcczs1996@163.com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招生与就业服务处反映和举报。
招生与就业服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