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工作的部署,同时为抓住当前高校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我校领导高度视“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处针对此活动制定了专项活动方案,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服务对象:2021届未就业的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家长、各用人单位
二、参与成员:全院教职员工、2021届毕业生、用人单位
三、活动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稳就业
学校接到就业促进月活动通知后,根据通知内容第一时间制定关于我校就业促进月的活动方案,立即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通过将活动信息发布校到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电子屏、各学院以点对点转发信息的形式广泛宣传,以确保毕业生及时接收信息。同时学校要求各学院届时组织学生积极观看就业促进会启动仪式及关于就业能力培训和就业帮扶等主题的公益直播课程,以增强自身求职技能,积极参与就业促进月的系列活动,以确保2021届毕业生尽早就业、高质量就业。
(二)各方联动,开拓市场促就业
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处、各学院以当前未就业毕业生的具体情况、专业特点、个人就业意向等方面为出发点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预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一个高效、安全、便捷对接渠道。
1、目前已确定15家企业于促进月第一周就我校毕业生开展宣讲招聘会活动,我校将不间断的开拓就业市场,将优质用人单位引进校园招聘。
2、每天不间断的为毕业生推送合适的招聘信息。
3、为毕业生提供实时的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以“四不准”原则为底线,全面核查保就业
组织就业工作参与人员认真学习就业工作“四不准”原则,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杜绝就业数据造假、注水作为就业工作的底线,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并启动2021届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核查工作。
1、各学院对已就业的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要开展核查,如有更换工作等情况及时更替就业信息并及时向就业处报备,确保就业信息更新及时填报精准。
2、各学院要全面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尤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实际困难,力争做到一生一策建立并就业帮扶台账,动员教职工广泛参与,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就业。
3、对于暂不准备就业且没有就业意向与目标的毕业生,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会根据此类毕业生做好一对一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一个正确的就业观。
(四)响应教育厅号召,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教育厅开展的系列促就业活动
将教育厅将要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及时通知毕业生并动员毕业生积极前往参加,对于教育厅发布的线上招聘信息及时转发给毕业生并指导毕业生注册使用投递简历,我校会利用好教育厅为我们提供的资源平台积极与用人单位对接,鼓励毕业生多参与、多咨询以实现高质量就业。
(五)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和系列招聘会活动
我校各学院预计在就业促进月间以主题班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指导活动和优质企业入校园系列招聘会活动,近期活动为:
1、招聘会安排
5月10日-6月10日 系列企业专场宣讲招聘会
2、就业指导活动
(1)15月10日“逐梦青春,砥砺前行”主题班会
(2)5月14日“就业论成败,创业论英雄”创业指导会
(3)5月14日“逐梦青春”主题班会
(4)5月15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就业指导座谈会
(5)5月16日“青春,梦想起航”座谈会
(6)5月18日“艺起前行”主题班会
3、每天为毕业生推送合适的就业信息
我校力争通过此次就业促进月活动,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增强就业工作实效,全力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